原子吸收標準物質的工作規則有哪些需要遵守
點擊次數:686 更新時間:2022-07-21
通常銷售的校準用原子吸收標準物質濃度較高,購買后不能直接使用,而是要經過稀釋。稀釋配制過程中所使用的容器與稀釋劑需要注意。有些物質用玻璃瓶存儲時,容易受降解或溶出影響,這時就要使用其它材料的瓶子,如K、Na等元素溶液標準物質,需采用塑料瓶保存;有些物質用塑料瓶存儲則會發生吸附或溶出,如汞,在塑料瓶中可能會產生吸附現象,因此選擇玻璃瓶較為可靠。所采用的稀釋劑除了應對空白進行必要的控制外,不同的稀釋劑其穩定效果也不同,原則上應按照檢測標準方法中規定的稀釋劑品種及濃度進行配制。標準物質的稱量、稀釋過程中使用的計量器具,如天平、移液器、容量瓶等,需經適當的校準或檢定確認符合精度和準確度要求,特別是有機分析中使用的微量注射器和移液槍的誤差較大,應注重進行日常校準。
原子吸收標準物質工作規則
1、為加強和規范的管理,提高我國標準物質的管理、制造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和《標準物質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2、本規則所稱標準物質是具有準確量值,主要用于檢定、校準測量儀器、評價測量方法準確度或考核實驗室測量能力的標準物質。
3、本規則適用于新制造標準物質的評審以及復制和新定值標準物質的評審。新制造是指未經評審的標準物質新品種,復制是指原有*、二級標準物質的重復制造,新定值是指對將超過定值有效期的標準物質重新定值。
4、全國標準物質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負責受理標準物質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的申請、對申請材料進行符合性審查、委托評審和考核,對評審和考核意見的審核以及匯總材料上報、辦理發證等具體工作。
5、國家標準物質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技術委員會)為全國標準物質管理委員會的技術專家組織,接受委托對申請的標準物質項目進行評審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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