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照品和脂肪酸甲酯類標準品能混用嗎?
點擊次數:1243 更新時間:2021-11-12
脂肪酸甲酯類標準品用于生物檢定、或生物類藥中含量的標準物質,用效價單位“u”表示。是指用于鑒別、檢查、含量測定的標準物質,由國務院監督管理部門的單位制備、標定和供應。是用于生物測定、或生化藥物中含量或效價測定的標準物質,以國際標準品進行標定。
標準品和對照品都是國家藥品標準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國家藥品標準物質是國家藥品標準的物質基礎,它是用來查看藥品質量的一種特殊的專用量具;是測量藥品質量的基準;也是做為校對測驗儀器與辦法的物質標準;在藥品查驗中,它是確定藥品真偽優劣的對照,是操控藥品質量需要的東西。
當同種藥物所需測定辦法不同,那么挑選的對照品仍是標準品就會有所不同,比方非那西丁需求憑借熔點來校準物質時,就會挑選熔點標準品,而測定含量時,挑選運用的便是對照品,故而同一物質需求對照品仍是標準品,是由測定需求所決議的。
那么,對照品和脂肪酸甲酯類標準品能混用嗎?一般狀況下,對照品和標準品測量的方向不同,所以會進行區分測定,但在現實生活中,關于對照品和標準品混用是藥物查驗中也是常有的工作,由于同一批對照品不同標定辦法的含量有很好的相關性,也并不*相同,有時不同會很大。
在日常科研中幾乎找不到相應的對照品,或許對照品斷貨了,故而科研人員會挑選標準品代替對照品,長此以往自然而然就混雜了對照品和標準品。運用對照品或標準品的人們關于它們并沒有正確的認識,在不充分了解的狀況下簡單導致出現混用對照品和標準品。中國藥典正文中也存在對照品混用的狀況,比方含量測定的標準品或對照品用來查看溶出度,而含量測定的辦法和溶出度剖析辦法又不同,所以易引起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