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品管理與使用注意事項
標準品分為基準標準品、工作標準品
(1 )基準標準品:分為法定基準標準品和內部基準標準品兩類。法定標準品包括:中國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所(NICPBP)提供的國家標準品(CP標準品)、美國藥典委員會(USP)提供的USP標準品、歐洲EDQM委員會提供的EP標準品、JP標準品、BP標準品及其它WHO、ISA標準品等*渠道得到的標準品。
(2)工作標準品包括:企業內部標定的工作標準品、科研單位或合同實驗室標定的工作標準品、其他廠家在認證實驗室標定的標準品。
(3)雜質標準品:分為定性用雜質標準品及定量用雜質標準品,來源于法定標準品或自制雜質對照品。
標準品如何命名?
1.工作標準品標定的批號取四位數,前兩位為代表標準品標定的年份,后兩位為流水 號,例:2010年次標定批號為1001,第二次使用新制備的樣品進行標定批號則為1002。
2.若同一批次重新標定則在原批號加后綴,例如,1001-1,第二次復標則為1001-2,依次類推。
3.內部基準標準品按上述原則再加P,例如,P1001。
標準品有效期(失效期)與復標期
無特殊規定時,有效期及復標期如下:
1.如無特殊情況,工作標準品的含量每半年復標一次或另取新生產的樣品標定。當標準品暫不使用時,復標周期可能超過規定周期,在使用前進行復標,合格后可以繼續使用。
2.對于特定市場使用的工作標準品,復標可以按照當地藥政局或者藥典的規定的周期來進行。
3.標準品若在使用過程中發現異常或者較大變化,應停止使用該標準品,并考慮采用更嚴格的包裝和保存方式或縮短其復標期等措施。
4.若老的基準標準品批號過期,則用此批基準標準品標定過的相應的工作標準品應按照新批號基準標準品進行重新標定,用此批標準品配制的儲備溶液也應同時失效,應用新的批號基準標準品重新配制。
5.基準標準品:按說明書要求,若標簽或者化驗單上沒有指明有效期(失效期),可以到網站上查詢,如USP,EP 標準品目錄單,若無法查到,同本廠規定此種藥品的有效期,若無法得知此批的標定日期,可以從收到標準品日期算起。
6.對于省藥檢所,獸藥檢所標定的工作標準品,有效期(失效期)同該產品的有效期。
如何做好標準品的管理?
1.標準品的接收
收到標準品后,應檢查外包裝是否完好、潔凈、密封性、標簽清晰完整性,及時填 H2-SOP1-QC-G006-R01《標準品儲存記錄》。該表應包括名稱、儲存條件、儲存位置、存入日期、有效日期、規格、批號、含量、數量、瓶號、備注(可填寫使用注意事項)、經手人等信息。
2.過期標準品的銷毀
負責檢查基準標準品是否過期,及時將過期基準標準品轉移至帶有過期標識的容器中集中銷毀。
3.標準品標定報告的管理
標準品使用注意事項:
(1)新開瓶標準品要在瓶上注明開瓶日期,應根據瓶號依次來使用(整瓶使用或者送樣情況除外),同一批號的標準品或工作對照品必須使用完一瓶后再開啟另一瓶,標準品使用過程中,已取出的標準品嚴禁再放回原瓶中。
(2)同一瓶工作標準品的開啟使用的次數不應超過20次,使用的時間不應超過1個月,使用次數很少或具有吸濕性的工作標準品分裝時應考慮一次性使用量分裝。
標準品的貯存
不同的標準品應根據其理化性質、貯存要求的不同選擇適宜的貯存環境和條件,分別置于規定的位置。
貯存環境:貯存室應盡量設置空調設施,保證室內陰涼、干燥、避光、通風,溫度在25±5℃,相對濕度在50~75%為宜。特殊品種要求嚴格按照規定的貯存條件妥善保存。
標準品應放在干燥器或其它適宜容器中保存,每一個干燥器或容器外應有區別于標準品編號的特殊編碼,以示存放位置。干燥器置于的柜中,依次排列整齊,并由專人管理。
標準品的貯存期:一般按標準品的規定貯存期限執行,沒有期限的原則上化學提純物標準品為3年,生物試劑和不穩定的以6~12個月為宜。
標準品貯存應由管理員每天上下午各檢查1次溫度、濕度并做記錄。凡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應及時調整糾正。多雨季節時,保管員要增加檢查頻次。
不同標準品保存方式也有不同
常見的標準品的保存方法有:
1.常溫保存:通常用于化學性質比較穩定的標準品,建議保存于干燥陰涼的地方。
2.+4度冷藏:用于常溫下不是很穩定的物質,保存于冰箱冷藏室。
3.-20度冷凍:用于化學性質不穩定,常溫下容易分解的物質。
4.-80度保存:一些具有生物活性的物質,需要保存于特定的-80度的冰箱。
運輸條件:相對于長期保存的條件,運輸過程由于時間比較短,所以運輸條件相對來說要求沒有保存條件那么嚴格。長期保存條件為常溫和+4度的標準品都可以在常溫條件下運輸,-20度保存的標準品在運輸時可以放入冰袋來降低溫度,而-80度保存的物質則需要在運輸時加入干冰。但是干冰的有效時間只能維持1天左右,所以這類型的物質不適合于長途運輸。
對于配制成溶液的標準品
在保存的時候還需要注意:
除非產品標簽指明放入冰箱冷藏或冷凍,否則應放在陰涼干燥的地方室溫保存即可。因為低溫的時候物質確實不容易分解,但低溫使得化合物的溶解度降低,因而導致常溫下就難溶解的化合物在低溫下長時間放置時析出晶體,而且一旦析出晶體很難再溶解。
對于已經打開使用的標準品
溶液型的產品推薦一次性使用完,如果不能使用完,請盡量轉移到一個能夠避免溶液揮發的容器中,按照產品的標簽進行保存。但在保存過程中,還是有很大可能性由于溶液揮發導致成分的值與COA不符合。
標準品也要期間核查?
標準品存放時間,這其實在實驗室認可中有明確的要求,就是所謂的標準品的期間核查。
分為兩種:
一是所購買的標準品有無失效,一般說來標準品都會有標準證書,只要按標準品證書上的條件進行保存即可通過時間來認定其有效與否;
二是所配制的標準溶液是否失效。嚴格說來應該通過期間核查來確認,即用新配制的標準溶液來測定前一段時間配制的標準溶液是否在誤差的范圍之內來認定其有效與否。(這個誤差范圍定在5%以內可行)
標準品常見問題解答
問題1:買來了標準品,包裝是一次性打開的那種,可以一次用不完,該如何保存呢?(固體液體的都有,而且都屬于易揮發的物質)
1.按樣品性質來保存:怕光的避光、怕熱的放冰箱、易揮發的要密封。
固體:密封好(用封口膜把瓶口包裹),放在溫度,濕度均合適(說明上有)的地方;
如果是固體溶解定容后的,將其從容量瓶中移至樣品瓶,再將樣品瓶置于較大的有蓋容器里,放于冰箱中冷凍。
液體:同樣密封好,注意避光,不要經常震動就好,也要注意溫度濕度;
如果原包裝是安瓿瓶的,分裝于棕色樣品瓶中(也可根據需要稀釋幾個梯度保存),當然,這保存也是有一定期限的,樣品濃度、封存時間等標簽要做好。
2:一般的情況下是放在冰箱,沒有特殊要求的都放在4℃的冰箱,保險起見的話,放在零下20℃的冰箱內保存,就不容易揮發,我們公司800多個標準品全是那樣保存的。封口膜密封瓶口,是否避光(避光就錫箔紙包著),是否避潮(找個自封袋放進去再加點變色硅膠),溫度沒什么要求就直接放干燥器里面,溫度高會變性的就放4度或者-20度冰箱。
樣品不一樣,保存也有區別,我的都放干燥器的多。
問題2:我們實驗室的標準品是裝在一個干燥器里的,里面放有變色硅膠。近我發現常常兩次稱量相近的同一標準品,峰面積相差很遠,是存放的原因嗎?
1:我前段時間也被這個問題困擾過。我們的對照品也是放在放在干燥器里且也放變色硅膠。但你也應該發現從冰箱里取出干燥器時,干燥器會很快的被冷卻的水珠包圍住,這很容易吸潮。藥檢所的都是放在一個小塑料盒子里,不容易冷卻。還有一點就是對照品一定要干燥,聽說05版藥典規定全部要用五氧化二磷干燥24小時再稱定。
2:我用的標準品如果沒用特殊貯藏規定,化藥的都是用封口膜密封放在干燥器中貯藏,而生物制品用的例如氨基酸標準品、測多肽含量的血清蛋白都是密封放在冰箱里冷藏的。
你所說的峰面積相差很多,不太會是標準品稱量所帶來的誤差。
3:一般是密封后放在干燥器內,干燥器放在冰箱內。取用時,連干燥器一起拿出,一定等樣品溫度升到室溫后才能打開干燥器,否則極易吸濕。中國的標準品管理極為不嚴格,國外GMP一般認為標準品一打開口后的穩定性不能被保證,通常應為開口后使用一次,且儲存應按標準品說明書進行,效期USP的一般在網上不定期公布一些批號的有效期!
問題3:標準品使用剩余后的保存?
用試劑保存瓶,聚四氟乙烯閥門蓋的那種,可以使用N次。
取1毫升配成100毫升儲備液后,將剩下的裝入1毫升自動進樣瓶中,旋緊瓶蓋,貼上標簽;將用后的儲備液裝入事先洗凈烘干的100毫升醫用試劑瓶中,蓋上20毫升頂空瓶墊(大小剛好),用鋁蓋封好(壓蓋器),貼好標簽,將其一并放入標液展示柜冷藏。